男童剁手案宣判 嫌疑犯不上诉(3)

编辑:东方女性2014-07-14 17:49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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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喝酒了。”小明回忆,22日凌晨,王某某回到宾馆房间,带着满身酒气,给小明的姥姥打电话,“他说什么我不记得了,但是很生气”。

  随后王某某又给身在杭州的小明妈妈打了第二个电话,双方在电话中进行了争吵。小明说,此时的王某某,已经气急败坏,“他说我妈妈骗他”。

  之后,小明说出一个不可思议的情节,“他要让我跳楼。”任凭警察反复确认,小明始终说“他是来真的”。

  小明说,当时王某某打开了宾馆房间内的窗户,并且将纱窗也打开,让自己站到了窗台上。直到另一位也姓王的“伯伯”赶到宾馆。

男童剁手案宣判 嫌疑犯不上诉

  据知情人士称,小明妈妈在电话中与王某某争吵后,由于担心其对孩子不利,找到“王伯伯”去宾馆劝解。

  小明说,“王伯伯”劝了王某某一小时,随后离开。“他(王某某)找到一把折叠小刀,是平时用来削水果的。”小明向警方描述,水果刀是已经展开刀刃的,全长约20厘米,刀刃有3至4厘米。“用刀后面的圆东西把我打昏。”小明说。

  等小明从昏迷中醒来,发现自己的右手已经没了,断肢上只有用电话线勒紧的伤口,“没感觉疼”。

男童剁手案宣判 嫌疑犯不上诉

  每次提到王某某时,小明都以“爸爸”相称。小明告诉警方,“认识爸爸一年多,他是妈妈的男朋友”,妈妈是杭州人,“爸爸”是沈阳人,两个多月前,带着自己从杭州来到沈阳。

  据知情人士透露,小明的妈妈阿英和王某某带着小明从杭州回沈阳两个多月时间,一直住在宾馆。

  此次阿英回杭州,实际上是找孩子的姥姥拿钱,准备在沈阳买房。“要不是因为房子,也不会闹成这样。”这名知情人叹道。

  知情人士称,王某某认为阿英并不愿意出钱在沈阳买房一起生活,并因此欺骗自己,王某某因此迁怒孩子,痛下狠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