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明抄袭事件拒不道歉 “抄袭”或成永远的“

编辑:东方女性2017-04-28 17:25大陆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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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郭敬明因为《梦里花落知多少》被告抄袭而且败诉,郭敬明抄袭事件后坚持只赔钱拒绝道歉。侧面说明了郭敬明始终否认了抄袭这一个说法,网友们似乎也对郭敬明抄袭事件也有不同的看法。

  郭敬明抄袭事件

  2006年5月22日,持续了两年多的“郭敬明抄袭事件”画上了句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认定郭敬明所著《梦里花落知多少》对庄羽的《圈里圈外》整体上构成抄袭,判决郭敬明与春风文艺出版社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春风文艺出版社与北京图书大厦停止《梦里花落知多少》的出版、销售行为。

  判决认为“两本书相似或雷同之处很多,难以用‘巧合’来解释”。二审法院在维持原判的同时,还认定郭敬明的抄袭与出版行为给庄羽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失,判决其赔偿庄羽精神抚慰金1万元。此外,还要求郭敬明与出版社在15日内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道歉。

郭敬明抄袭

郭敬明抄袭

  从2003年11月18日某网站读书频道发表题为《郭敬明新作〈梦里花落知多少被指剽窃他人作品》的文章,到2004年12月7日由北京市一中院对郭敬明与庄羽著作权纠纷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令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立即停止《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的出版发行,共同赔偿原告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在报纸上公开向原告庄羽赔礼道歉,被告北京图书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停止销售《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

  这场耗时一年之久的侵权官司以判定郭敬明抄袭而暂时画上了一个句号。

  北京一中院审理查明,原告作品《圈》发表在被告郭敬明作品《梦》之前。法院认定,被告郭敬明未经原告许可,在其作品《梦》中剽窃了原告作品《圈》中具有独创性的人物关系的内容,而且在12个主要情节上均与原告作品《圈》中相应的情节相同或者相似,在一般情节、语句上共57处与原告作品《圈》相同或者相近似,造成《梦》文与《圈》文整体上构成实质性相似,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法院同时认为,被告春风文艺出版社作为专业的出版机构,对其出版的作品是否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负有注意义务。由于被告春风文艺出版社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致使侵权作品《梦》得以出版,其行为存在过错,除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外,还应当与被告郭敬明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图书大厦公司销售的侵权图书是从正规的图书批发市场购进的,进货渠道合法,不存在过错,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应承担停止销售侵权图书的责任。

郭敬明

郭敬明

  郭敬明被骂不要脸

  郭敬明表示自己绝对不会因此退缩。出道不久就因《梦里花落知多少》遭遇抄袭风波的他最终败诉,但坚持只赔钱不道歉。面对抄袭事件,郭敬明否认是“污点”,称只是有一些影响,但不会有决定性变化。他说“你质疑我不会写,我就写给你看!”“说是没有行动力的,做才是。行动了才会让其他人看到不一样的东西”。随后在被问及是否被“作家圈”接受时,郭敬明没有正面回答,而是转向说“我并不介意这件事,文人相轻嘛”。

  郭敬明所执导的《小时代》也饱受诟病,被指责为“宣扬拜金主义”,传递青少年错误价值观等。对此,郭敬明据理力争,他称“满大街的名牌商店,难道电影不能表现,一定要撒谎吗?”“社会存在贫富差距,有一群人是崇拜金钱,崇拜物质的,那就可以表现”。“但我想告诉大家的是金钱不是一切”,郭敬明说。

郭敬明接受采访

郭敬明接受采访

  郭敬明的大胆此番言论,遭受到了部分人的攻击。昨日,某娱乐微信公共账号,就放出“郭敬明,一个大写的不要脸:从他开始,抄袭横行于世”的令人惊悚的文章标题。文章中指出,郭敬明的主要作品《幻城》《梦里花落知多少》《梦》等均有抄袭他人作品,并在细节上指明抄袭点。作家王朔也曾放言,“我只知道出过一个小偷叫郭敬明”。

  《小时代4》即将上映,网络红人“作业本”突然发出一条微博,称“所有挺小时代的人,都将在电影史《耻辱》柱上,有一席之地。”似乎在嘲讽看《小时代》的观众以及导演郭敬明。随后,郭敬明转发此条微博,让人感叹:小四的胸怀真宽阔,这样的微博都转发!然而30分钟过后,郭敬明展示了他“掘地三尺”的能力——他转发了“作业本”在去年7月为《小时代》辩白的微博。

  郭敬明虽然只是默默地转发了两条微博,但显然已经表明了自己的立场。网友见此,纷纷留言力挺郭敬明:“潜台词 :好了好了朕知道了!”“这是一条有声微博!”“今晚身高珠穆朗玛峰!”风波不断,争议不断,今天的郭敬明坐拥着3844万的微博粉丝。

  从2002年到2005年,郭敬明的主要作品疑似都有抄袭嫌疑

  2002年郭敬明在《萌芽》上发表作品《幻城》,被指抄袭Clamp漫画作品《圣传》(1989年第一次刊载)

幻城

幻城

漫画圣传

漫画圣传

  网络上有全面的《幻城》抄袭《圣传》比较,主干情节14点雷同,人物和种族设置4点雷同,台词雷同,结局雷同。

  Clamp是日本漫画家团体,1989年就出道,当年选中《幻城》并刊登的《萌芽》编辑们似乎没看过,后来很多郭敬明读者更不了解。而《圣传》一共十卷,只有忠实粉丝看完拿出来比较了,一般人更没有耐心详细判断。

《浪客剑心》VS《幻城》

《浪客剑心》VS《幻城》

  2003年轰动中学生族群的作品《梦里花落知多少》(是的我们学校当时也被轰动了),抄袭庄羽《圈里圈外》。法院已判决庄羽胜诉,故事主干情节、人物设置几乎照搬,从四川去上海的郭敬明奇迹般地在《梦》作中写出一口京片子,后来被证明是抄袭。

  但我要说的是,当年郭敬明抄得不亦乐乎,《梦》作还抄了王朔的经典对白。

  引用早年间论坛里流传的一句问话:“《顽主》也是你能抄的吗?”

  《顽主》里于观那个经典的逻辑:“咱们谁管谁叫爸爸?你要叫我爸爸我也给你把尿。”到了郭敬明那里变成了女主角和妈妈拌嘴,把“把尿”替换成了“喂奶”。其他什么“党和人民把我培养这么大”这种对白也被改造过。《梦》作里有几处出现了非常娴熟的“大院语汇”,都和《顽主》里的对话有雷同。

  有趣的是,2007年王朔出面骂郭敬明了

  “我只知道出过一个小偷叫郭敬明。他的行为算什么?对我们来说算入室盗窃。我就不知道法院判他道歉,他为什么不道歉?按说你不道歉,法院可以强制拘你。说实在的,我根本不知道有80后,只知道出过一个小偷,像这种人不能再出书了,除非道歉,道歉就是好孩子,如果不道歉,那我以后也剽窃别人。盗版都能枪毙,他比盗版更可恶,署名权都侵犯了。是不是应该提议盗窃智慧财产(的行为)应该列入盗窃财产(罪),列入刑罪,否则完全把游戏规则破坏了。”

  但我觉得王朔可能始终不知道郭敬明也剽窃了自己的对白……因为看王朔的和看郭敬明的实在是很难重合的两类人,发现这件事的人也很少。

  然而,郭敬明当时对王朔批评的表态是:“从来没看过王朔”。

  对于王朔的“挑衅”言论,当新民网致电郭敬明时,他自始至终都显得很平静。“我从来不看新闻,我也不关心别人的评论,别人怎么说是他们的事儿。”

  “他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郭敬明表示,自己对王朔并不熟悉,从来没看过他的书。

  2005年,郭敬明小说《1995——2005夏至未至》疑似抄袭日本漫画《NANA》(作者矢泽爱)

NANA

NANA

  《夏至未至》里双女主角的设置,两个主角同屋等情节都和《NANA》雷同。郭敬明女主角“遇见”和《NANA》中的娜娜,人设雷同多达30余处。

  那么问题是,有这样抄袭历史的郭敬明,在诉讼面前扬起自己的头颅说,绝不道歉,而他被社会奉为“成功人士”。

  我想维权成本太高是个重要原因。

  琼瑶告于正抄袭胜诉后,庄羽也发了一篇长微博,讲自己的维权心路。

  她的案子前后一共打了三年,前后找了三个律师。第一个律师面对她委屈的嚎啕大哭,只是劝她放弃,因为“太多人陷到这种事儿里头把写作都荒废了,你还这么年轻前途无量,没必要为这种事耗费太多精力”。

  庄羽说不行,必须得告,律师让她换人。第二个律师因为庄羽有《瞭望东方周刊》工作的身份,想在媒体上发专访,庄羽说做不了主,律师态度又变了。

  律师都不愿意接知识产权的案子,因为极难打赢,原作者觉得自己被抄袭剽窃了要自己举证,像《梦里花落知多少》这样把原作打散了抄袭的就很难举证。知识产权总体保护是不合理的。

  庄羽的第三个律师想到了用列表对比举证这个方法,另外庄羽又幸运地有热心读者帮忙整理抄袭证据(证据长达几百页,如果不是有热心读者,又是一笔昂贵的人工举证成本),最后官司胜诉了。市面上仍然说原作者是“炒作”,想出名。庄羽后来从事出版相关工作,接触郭敬明的合作伙伴,被直接撂了电话。

  发掘郭敬明的长江文艺出版社副社长黎波后来接受《Vista看天下》采访说,是郭请的律师不给力:“我在华艺到现在打过五次著作权的案子,没有一次败的,我明明知道是剽窃的都打胜了。知识产权的官司特别是侵权的,很难打赢,你告剽窃,除非他直接抄你的,你根本就没有办法。”

  也就是说,如果郭敬明早点遇到黎波,庄羽连个抄袭官司都打不赢。

  有了黎波,郭敬明的媒体关系渐渐好起来,关于《最小说》的抄袭争议都被压了下去。

  2007年,王蒙介绍郭敬明加入作协,呵呵哒。

  郭敬明亲身示范了什么叫劣币驱逐良币。他抄袭,他不道歉,他昂首挺胸地自卖自夸,自我欣赏。

  这些年郭敬明坐拥豪宅,掌握娱乐圈话语权,用谁谁火。

  郭敬明抄袭事件随着法院的判决也已经尘埃落定,郭敬明似乎也用只赔钱拒绝道歉来抗议这件事情。网上曝出郭敬明的多部作品都涉嫌有抄袭的嫌疑,而有没有抄袭或许只有当事人能清楚。有些东西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你再怎么模仿也不是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