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命名风俗:中国文化中取姓名有什么忌讳
小时候每次看武侠小说,最向往的就是大侠与人过招前,犹不忘豪气万千地说道:来者留名,本大侠剑下不容无名之鬼。大家在人生路上熙熙攘攘、奔波劳碌,其实也只不过是希望别让自己成了无名小卒吧! 然而重视名字的传统,似乎也不是自古就有的。从殷代的甲骨文看,能考据出来的帝王名字,无非也只是随便的以干支定名而已,例如武丁、太甲、盘庚等。随便打开历史一看,那些出将入相的不凡人物,他们的名字竟然会粗到俗又有力的地步。
像司马相如的小名竟叫犬子,范晔叫砖儿、桓熙叫石头等等,这些大人物的小名竟然也不过尔尔。 当然,这其实和现在民间仍然盛行的命名风俗一样,将小孩名字叫得贱才比较好养。除了名字不免俗气外,古人取名时对男女之别也不甚讲究。今天我们只要一看到武雄、根旺之类的大名,就知道一定是昂藏七尺的须眉男子;而听到淑贞、丽美之类的芳名,也一定会想像是娉婷可爱的窈窕淑女。但这种联想在古代则不一定应验了。
例如《孟子middot;尽心篇》里提到,那位空手搏虎的勇士,大名竟然是叫冯妇;而《左传》里第一位君王鲁隐公,大名竟然是叫息姑。如果只依这两位仁兄的芳名去想像,必然只会以为是女扮男装,安能辨他是雌雄呢? 不知从何时开始,人们开始对自己的名字重视起来,总希望自己发达后,不因名字而被旁人看扁。尤其到了明清两代,所有的市井小民,无论是发了财的暴发户,还是坐拥地利的土财主,全都附庸风雅地改掉小名,搞些雅号或官名,企图让人另眼相看。所以当时坊间流行的小曲就这样唱着:粜米的唤子良,卖肉的呼仲甫,开张卖饭的呼君保,磨面登罗的叫德夫。
也就因为社会上流行这种名不惊人死不休的取名方式,所以真正有钱有势的人,自然不希望那些本该叫阿猫阿狗的老百姓来鱼目混珠,更严禁普通人在说话或行文中提到他自己的名字,甚至连相近的声音都不允许。其中最有名的例子,就是后世流传甚广的成语: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了。 在历史上最著名的为文反对避讳的,大概就是唐代韩愈的那篇《讳辩》了。话说唐代郑王后人李贺,字长吉,7岁能诗,文名轰动一时,韩愈因而劝他去考进士。但等李贺中了进士后,其他人却毁谤他说李贺之父名为晋肃,因为犯了进士的讳,李贺因此不该去考进士,韩愈就以《讳辩》一文为他申辩。
其实早在《礼记?曲礼》上便有二名不偏讳的说法,意即避讳只要两个字不要完全一样即可,更何况晋肃与进士仅是声近而已。 在以往的封建社会里,取名时除了因避讳要注意字音之外,更要提防因字义造成的犯上或谋反等不当联想。即使到了近现代,仍不时出现一些因名贾祸的故事。比如文革时就出现过因名获罪的事件。1949年新中国刚建立时,有个姓李的农民就为儿子取名李爱国。
后来第二个儿子出生时,他认为新中国不是强调人民当家作主吗?因而取名叫李爱民。而为第三个儿子取名时,他又认为人民能当家作主,这一切都是党的功劳,因而就叫李爱党。这三个名字乍听之下似乎还不错,但文革一开始,这家人就倒大霉了。有人检举他的三个儿子叫李爱国、李爱民与李爱党,分明就是他还在爱国民党,于是将其批斗,让其交代内心肮脏的思想。直到四人帮垮台文革结束后,此农民才翻案重回自由。但他自己和三个儿子的一生,却因这三个政治味太浓的名字,留下了永难痊八的伤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