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为买房“假离婚” 丈夫净身出户
为了规避银行信用政策和房产限购侦测,广州一对结婚7年的夫妻商议假离婚,夫妻双方还签订了净身出户的离婚协议书,不料买房后妻子假戏真做,不愿复婚起诉,法院判决离婚协议书有效,该男子最终真的净身出户了。
假离婚后妻子不肯复婚
今年47岁的陈亮与小他9岁的刘芳(均为化名)结婚7年,育有一个女儿。据陈亮诉称,婚后他与刘芳共同购买了佛山某房及广州某房,均登记在刘芳名下,但属两人的夫妻共同财产。
2015年8月,他与刘芳准备共同购买广州市南沙某房并支付了订金及首期房款,但刘芳告诉他,因他个人信用记录原因造成无法以他名义签订购房合同。为此,刘芳要求以假离婚的方式规避限购政策来购买该房。次月,两人办理离婚手续,并且在民政局签订了离婚协议。同月30日,刘芳与开发商签订购买该房的合同。
买房
然而购房后,陈亮多次向刘芳提出办理复婚手续,但对方一直拖延,直至2016年9月,刘芳明确拒绝复婚,并拒绝返还属于陈亮所有的财产份额。两人的《离婚协议书》这样约定:佛山某房及广州某房均归刘芳所有,陈亮自愿放弃属于刘芳名下的财产;女儿由刘芳携带抚养,陈亮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
购房后我与刘芳共同以家庭收入支付了一年房贷。陈亮说,离婚手续及离婚协议只是为了规避限购政策,双方并无离婚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真实意思。2016年9月,陈亮向海珠区法院起诉刘芳,请求法院撤销《离婚协议书》,变更女儿的抚养权,并确认佛山和广州两套房为双方共同所有。
夫妻二人买房
判决:确认离婚协议有效
庭上,陈亮提供了他的征信记录,主张他因存在未还债务而无法贷款购买南沙某房。陈亮提供了离婚后他为双方居住的房屋缴纳电费的票据及两人合照,主张离婚后两人仍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陈亮还申请了两名证人出庭。陈亮的同事陈某称,其于2016年3月、5月、7月与陈亮和刘芳一起吃过饭,于同年9月与两人一同旅游,当时刘芳均以陈亮妻子的身份出席。陈亮的堂妹称,2016年春节,陈亮和刘芳前往她家吃饭,刘芳的表现与往常相同;亲戚中无人知晓两人已办离婚登记。
而刘芳庭上则否认假离婚,她说一直都有离婚的意愿,且两人已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合法,离婚协议经过民政部门盖章确认,合法有效。她还说,离婚协议中陈亮以净身出户的形式离婚,是因为他经常赌博,极少照顾家庭,且佛山某房及广州某房是自己父亲出资大部分款项购买或出售婚前财产购买。
离婚证
净身出户
此外,征信审查是银行为确认贷款偿还能力而进行,限购政策是国家为控制楼市而颁布,原告选择以登记离婚的方式规避,既与上述目的相悖,又存在前述风险。陈亮既然愿意承担风险而选择办理离婚登记,则离婚后财产归刘芳、刘芳不愿复婚的后果则应由陈亮自行承担。
海珠区法院法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人们常说的假离婚是指男女双方仍有夫妻感情但已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形,但离婚与否仅看双方有无办理离婚登记,办了离婚登记就是真离婚,所以法律上并无假离婚一说。
如今为了买房大家也是想尽一切办法,夫妻二人为规避各种政策假离婚,但丈夫最终却落得净身出户的下场,毕竟法律上可没有假离婚的说法。所以不要轻易打什么如意算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