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夷所思!古人偷情性虐倾向,烧情疤传达爱意
偷情,古往今来,一直时有发生。现在我们称这些人为小三,文雅点叫情人。那有人该问了,古代不是一夫多妻么,为何还要偷情,我想这个正应那句老话吧!在古代偷情者并不称呼对方为情人,这个词是从西方传过来的,古时我们称为相好。而且让小编乍舌的是,为了表达对对方的爱,偷情者间会做一种匪夷所思的“献身”——烧情疤。
下面小编来分析下为何会出现这种行为:
中国古代男女间缺少西方那样的常态情人,没有玫瑰花、金戒指,香吻热拥有时也会忽略,以直接上床来替之,但也不失浪漫的,甚至比西方情人的表现得更热烈,“献身”得更为淋漓尽致,更加彻底坚决。“烧情疤”现象的存在,就是这么一回事。
那何为“烧情疤”?
简单来说,就是在女人的身上烙下一个印记。“情疤”最常见的烧法有两种:一是在将香直接放在女人的身体上燃,香燃尽了,自会烧到皮肤,从而就留下了疤痕;另一种是将铜钱于火上烧红后,在身子烙出伤纹出来。当然,这种“情疤”有的是女人主动提出来要烧,以此证明“我是你的人了”;但也有男人会先提出这个要求,自然是希望女人记住“你已是我的人了”。而之所说是留下的疤痕叫情疤,除了因为是情人间所为外,还因为这种疤一般很隐秘,有的烧在女人的双乳间、小腹下、阴阜上,甚至直接弄在生殖器上,反正是在一般男人不容易看到的地方,只有上她床的偷情者才能发现。
成书于明代中晚期、借宋人之名写明朝那事儿的《金瓶梅》,里面就有很多这方面的描述,作为一个见女人小弟弟就往上翘的淫棍,西门庆欲海无边,喜欢把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最喜欢做的活儿就是“烧情疤”。有学者从学术角度来看,认为这是中国古代的一种性文化现象,在明清时期的情人间很流行。除了普通人家男女,在风月场,妓女对日久生情的嫖客也往往以“烧情疤”表达感情,但烧的部位一般不选隐私的地方,选择在肩膀、大腿上烧得多,且以铜钱烙纹为主。
学者还认为,“烧情疤”来源于佛教,出家人为僧前必须进行剃度,剃度标志着出家人告别红尘,开始遁人空门。剃度的仪式要经过“三坛同受”的戒律:初坛传沙弥、沙弥尼十戒;二坛传比丘、比丘尼具戒足;三坛传菩萨戒。三传戒都要烧香疤,即在受戒者的头顶燃香,燃香之处就不会再长出头发,留下鲜明的疤痕,外人一见即知此人受过菩萨戒,并可根据疤痕数目,判断其身份。烧香疤被视为信奉佛教,已无七情六欲者对佛的一种誓约,皮肉虽苦,却是虔诚的表示。但是没有想到这一不沾女色的受戒方式,会被借用到男女偷情、定情行为上。
“烧情疤”是两情相悦的结果,以示心诚情浓,心甘情愿。但“烧”时女人是要忍受很大肉体痛苦的,西门庆在如意儿身上烧时,如意儿的反应就是“蹙眉啮齿,忍其疼痛”。可以说,今天的情人是很理解这种行为的。那么“烧情疤”到底是何时开始在情人间悄然流行的《如意君传》中有一段描写:后(指武则天)谓敖曹曰:“我闻民间私情,于白肉中烧香疤者,以为荚谈,我与汝岂不可为之?”因命龙涎香饼,对天再拜,设誓讫,于敖曹尘柄头烧讫一圆,后于牝颅上烧一圈,且曰:“我为汝以痛始,岂不以痛终乎?”既就寝。
《如意君传》成书而刊是在《金瓶梅》之前,《金瓶梅》在性爱描写上借鉴了此书的手法。因而可以推测,在明代之前,男女间已存在“烧情疤”之俗,既然武则天也在情人身上烧过“情疤”,那么“情疤史”至少可以追溯到唐代了。
“烧情疤”有性虐的倾向,表现出一种变态的占有俗。在女人身上“烧情疤”,和马的主人用烧红的铁块,在马屁股上烙上印记,说明这马匹马是我家的一样,男人也把女人当成了自己的私有财产,并以这种“疤”的存在,多少女人身子上有他的“疤”作为炫耀的资本和“采花”收成。
当然,过去情人间流行“烧情疤”,也不排除有的是性心理出现了问题。有人在进行性行为时,通过摧残自己或对方的肉体才能产生性快感,只有在施虐和受虐过程中才能享受性生活。如果是因为这原因而“烧情疤”,那就是性虐行为了。印度古代《爱经》也有这样的说法:“热情的极度,殴打异性身体的某部分是性爱的伴随。”此处即指性虐。而现代医学研究已证明,通过性虐,或被性虐才能达到快感,是一种病。
这种行为是有些过激,但是不是病这个不好说,有些人从小受过某些刺激,所以导致这样的性虐待倾向,而有些人可能就是为了追求快感。但凡事有度,不要伤人伤已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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