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查岳父婚外情,真实目的被揭露
岳母因怀疑岳父可能有婚外情,委托女婿进行调查,女婿梁某飞通过互联网上向他人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助岳母离婚。
2014年,肇庆市居民林某因怀疑其丈夫杨某有婚外情,于是委托女婿梁某飞进行调查。
2014年12月至2016年4月期间,梁某飞受其岳母委托,通过互联网上向他人提供公民信息的 “永恒”、“天网”、“弥勒佛”、“7中”等人,先后花费人民币八万元购买了涉及120个人的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通信记录、住宿信息、交易信息、户籍资料、车辆资料等各类公民信息合共17588条,并把上述相关信息转交给岳母,导致岳母与岳父离婚并由岳父补偿岳母100万元人民币,岳父在端州区内的两套商品房也过户到梁某飞妻子名下。
岳父岳母离婚后,这件事本该告一段落。然后,2016年6月12日,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的警方出现,打破了这份平静。
原来,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发现梁某飞在调查岳父出轨时,大量购买他人信息,此行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该案。经审查,认为梁某飞通过互联网非法购买各类公民个人信息共17588条的行为。
检察官表示,刑法于2009年增设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等行为列入打击范围。其中,“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梁某飞为了帮岳母查出岳父的婚外情对象,通过网络手段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是侵犯他人个人隐私的行为,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处以刑罚。
这件事告诉我们,无论是工作或是生活,需要维权的时候,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获取证据,切勿铤而走险,小心,一不小心从正义方变成了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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