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师通宵改作业猝死家中 妻子申请工伤获法院支持
什么是工伤呢?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近日,家住海南省海口市琼山中学的人民教师冯芳弟因为通宵改学生作业便猝死家中,其妻子俞俊杰便向学校申请工伤的赔偿,获得了法院的支持。
俞俊杰表示,2011年的11月15日晚上,冯芳弟的任教两个班级进行测验考试,结束之后回到家中,次日早上发现了身体突然出现了异常,并且立刻拨打了急救的电话,琼山市的人民医院进行了抢救,最终冯芳弟因为抢劫无效死亡了。琼山人民医院出示了死亡证明,冯芳弟因为突发的心肌梗塞,在2011年11月16日在家中死亡,发病的死亡时间间隔为“不详”。
在2011年的12月时候,琼山中学的冯芳弟因为长期的工作过度劳累便突发心肌梗塞,对海口市的人社局提出了申请,要求认定冯芳弟为工伤死亡。对此,俞俊杰提起了诉讼,在2015年的1月17日,海口市的人社局认为晚上进行考试不是学校的安排活动,学校也没有要求老师当天必须批改作业,认为不是工伤。于是,俞俊杰又申请了复议。
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排除了认定或者视为工伤的是故意犯罪或者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的三种情况,而职工发生了伤亡的事故,是否存在着违反单位相关的过账制度的情形,并不是工伤认定应当考虑的因素。所以根据法院的综合案情之后,责令海口市的人社局重新作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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