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应暂缓结婚
(1)未治愈的麻风病患者。由于该病能通过慢性接触而传染,所以一旦结婚,其配偶就可能染上麻风病。而且,麻风病忠者要长期服药,这些药物有导致胎儿畸形的可能。因此在未治愈前不宜结婚。但麻风病患者治愈后还是可以结婚、生育后代的。
(2)处于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和其他精神病发病期间的患者。由于患者在发病时毫无理智,生活不能自理,结婚后反而会加重病情,因此,不经治愈是不能结婚的。企图用“冲喜”的方法来治疗这些病的做法更是不可取的。
(3)各种法定报告传染病规定的隔离期内的患者。这些患者一则会传染配偶,再则一旦结婚,婚期的劳累又会加重病情,如果怀孕就更为严重了。
(4)性病患者。性传播疾病未经治愈,一旦结婚就会传给配偶,造成性病的扩散,这是不允许的。结婚以后的性生活对性病患者来说又会加重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