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检查 女性孕期的产前检查和保健
1、孕期检查
初查:孕12周之前。
复查:孕12周后每4周一次。
孕28周后每2周一次。
孕36周后每周一次。
2、高危妊娠
高危妊娠是指妊娠期某种因素对孕妇、胎儿和新生儿能构成较高危险性,因而增加困生期发病率与死亡率者。
妊娠的高危筛查、监护和管理:通过每次产前检查及时筛查出高危因素,常见的高危因素有孕妇本人的基本情况、不良产史、内科合并症及产科并发症等4个方面,又将其分成固定因素和动态因素两大类。可用评分方法来提示其母婴健康危害的严重程度。
3、孕期
孕周:足24小时为一天,足7天为一孕周。
过期妊娠:从末次正常月经第一天开始计算,妊娠到达或超过42周(大于或等于42周,大于或等于294天)者称为过期妊娠,在此期分娩称为过期产,新生儿为过期产儿。
早产:孕期满28周(196天)至37周(259天)间的分娩。
产儿:体重在1000~24999、身体器官尚未发育成熟的新生儿,称为早产儿。
足月:孕满37周不足42周之分娩(259~293天)。
活产:不论通过自然产或手术产,当胎儿全身脱离母体,无论脐带是否剪断或胎盘是否剥离,有过呼吸、心跳、脐带搏动,凡有上述生命征兆之一或死产经过抢救后恢复过任何生命征兆者均为活产。
4、孕期保健内容
为了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人口出生素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强调了孕期保健服务,内容包括:卫生、营养、心理、咨询、定期产前检查、怀疑先天性或遗传性胎儿异常的产前诊断及高危孕妇和胎儿重点监护等。
第一孕期:
原则:
(1)注意和优生优育有关的保健。
(2)认识孕期的各种危险因素。
(3)预防流产。
(4)按时接受产前的妇科检查。
第一孕期是受精卵快速分化形成胚胎,开始进入胎儿期各组织器官形成的阶段、此阶段中若有致畸胎原或外力等因素的作用,常可导致胎儿畸形或流产。因此,第一孕期司的护理重点除了对孕妇生理、心理的护理外,更应注意优生保健,避免接触致畸胎原,须防先天性缺陷儿的产生(如目前已知的致畸胎原包括:药物、X射线、感染、酒精、香因中的尼古丁等),预防流产和按时接受产前检查。
原则:
(1)合理丰富的营养膳食。
(2)教育孕妇母乳喂养的有关知识、指导其乳房护理。
第二孕期
护理重点是加强孕妇营养膳食管理,促使母乳分泌和乳房护理及婴儿物品的准备。
第三孕期:
原则:
(1)预防早产。
(2)确定分娩地点。
(3)进行健康教育并指导有关分娩前兆的有关知识和及时就医的方法。
(4)进行健康教育并指导新生儿新陈代谢的有关知识。
(5)进行健康教育并指导新生儿黄瘤的有关知识。
(6)进行健康教育并指导有关产后家庭自我护理计划。
第三孕期继续追踪,按时产前检查,注意营养膳食及时发现问题。
心理养生小编提示:孕期应该是女性最幸福、最享受的特殊阶段。在此期间,应该保持愉悦的心情和良好的心态从而有利于自己的身心健康和胎儿的发育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