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家暴获孩子抚养权 这是怎么回事女子没房不能养孩子?
女儿不满两岁,妻子起诉丈夫家暴离婚,因收入较高家暴丈夫获得孩子抚养权,妻子崩溃大哭:我愿意放弃财产,只想要回孩子。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该案件来龙去脉是怎样?女子没房就不能养孩子吗?老公家暴孩子的抚养权应该归谁?如果男方有家庭暴力可以得到小孩抚养权吗?接下来,大家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丈夫家暴获得抚养权
据悉,2021年1月主人公张靓因夫妻感情破裂,向北京市通州区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并在外租房居住。由于丈夫一家不同意张靓将女儿带走,她只能周末看望孩子。
如今,法院判决书显示,本案中婚生女虽不满两周岁,但考虑到出生后一直由爷爷奶奶帮忙照料,丈夫在京有自有住房、稳定且相对较高的工资收入,本院认为女儿由丈夫抚养为宜。
然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张靓原以为女儿会判给自己,接到判决书后,她崩溃了质疑道:“难道没房子就不能养孩子了吗?”
她说“男方有家暴行为,且男方家重男轻女。”目前,张靓已法院提交了《民事上诉状》,并表示:“我已属高龄,可能无法生育,我现在只想要回女儿。”
据当事人张靓透露,她与丈夫相识于相亲平台,怀孕时曾因被子问题被丈夫推倒。而由于受到撞击,胎像不稳,她吃了三个月的保胎药。然而,生完孩子第二天,丈夫不让张靓吃青菜,病房里两人再次争吵。
后来,她知道丈夫在办完婚礼后,还与前女友同居并育有一女十分气愤。在之后的两年时间里,张靓一直生活在痛苦和恐惧中,每次遇到丈夫家庭暴力,她就跑到附近公园偷偷哭,不敢告诉任何人,最终忍无可忍下选择报警,并逃跑出来租房子居住。而为了夺回女儿的抚养权,张靓放弃了财产分割。5月27日,再次开庭,丈夫同意离婚,但认为女儿由丈夫抚养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