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标有无限价格,难道售卖妇女儿童就不再罪恶?(2)
但是人贩子依然没有消失,反而更加猖狂,他们或隐藏在穷困山村,糊弄鼓动无知的当地人,买卖妇女儿童。或苟缩在人员密集的客运场所,在暗中观察对象,像老谋深算的猎人随时准备出手捕捉猎物。
往往得手后,他们就要开始罪恶的出售。怎么出售?看人货质量而定,是幼儿还是少年,是女人还是男人,根据人货的大小性别。他们来寻找买家,在这场交易中,人贩子是中介人,他们会抬高价格,用尽手段榨干人货的价值。
最好卖的大概是懵懂的幼儿了,若有迫切想要孩子的买家,他们就赚大了。《青光》里有过记载,在灾荒时,三块钱便能买来一个丫头,价格之低,令人惊讶。
可事实上,在国内,在民风淳朴,民智未开的边远山区,只需要几百块钱就能买到一个活生生的人。我知道的最贱的生命是一个七岁的女童,被醺酒的父亲以一顿酒钱卖掉。在我们的想象中是如此不可思议的事情,大概也不会有比这更贱的价格了。
如果将一条生命的裁决权和一顿酒钱各放在价值天平的托盘上,就可以发现这是一场悬殊太大的交易。九牛一毛也不足以形容。我可以想象,那位父亲自私自利到了何种地步,豪无人性,堪称禽兽。
也许是缺了些钱去买醉,刚好那边想要个孩子,于是两边心照不宣,含含糊糊地就完成了交易。但可想而知,命运绝不会加惠于她。如果买家人善心好,还算是不幸中之幸。
可如果遇到了刻薄人。那日子也好过不起来,少不得被压榨劳动力,要是买家日后再有了亲生儿女,那就更难过了。有时候想一想,生命真的太贱了,太贱了。许些钱财就能买到活生生的生命。
能买到一个独立个体的自由权,血肉之躯竟比不上区区几两钱财的分量。绑匪手里的人质是何等绝望悲惨?人贩子手下的妇女儿童又是何等煎熬?
就像朱自清说的,钱世界里的的生命市场存在一日,都是我们孩子的危险,都是我们孩子的侮辱。想一想吧,这是谁之罪呢?这是谁之责呢?最后以电影《亲爱的》中台词来结尾,没有买方就没有卖方,没有卖方就不会有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