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租宝最新消息 e租宝赔偿比例最新通知

编辑:东方女性2017-09-12 14:27热点新闻
字体:
浏览:25次

e租宝最新消息终于有了!今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e租宝一案进行审判,在此案中e租宝非法集资500亿,主犯丁宁被判无期并罚1亿元,涉案公司被罚19亿元。根据e租宝最新消息显示,e租宝赔偿比例也已经出炉。

e租宝最新消息

e租宝全称为“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安徽钰诚集团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1亿元。平台主打A2P的模式,6款产品都是融资租赁债权转让,预期年化收益率在9.0%到14.2%之间不等,期限分为3个月、6个月和12个月,赎回方式分T+2和T+10两种。

e租宝最新消息

自2014年7月上线,e租宝交易规模快速挤入行业前列。根据零壹研究院数据中心统计,截至2015年11月底,e租宝累计成交数据为703亿元,排名行业第四。网贷之家的数据也显示,截至12月8日,e租宝总成交量745.68亿元,总投资人数90.95万人,待收总额703.97亿元。

2015年12月16日,e租宝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2016年1月警方公布e租宝非法集资500多亿。2016年8月15日,北京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受理。

e租宝案件最新消息

根据e租宝最新消息显示,在今天1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对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集资诈骗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8.03亿元;对安徽钰诚控股集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对丁宁以集资诈骗罪、走私贵重金属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偷越国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罚金人民币1亿元。

对丁甸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万元。同时,分别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对张敏等24人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3年不等刑罚,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间,在不具有银行业金融机构资质的前提下,通过“e租宝”“芝麻金融”两家互联网金融平台发布虚假的融资租赁债权项目及个人债权项目,包装成若干理财产品进行销售,并以承诺还本付息为诱饵对社会公开宣传,向社会公众非法吸纳巨额资金。

其中,大部分集资款被用于返还集资本息、收购线下销售公司等平台运营支出,或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被挥霍,造成大部分集资款损失。此外,法院还查明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丁宁等人犯走私贵重金属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偷越国境罪的事实。

案发后,公安机关全力开展涉案资产追缴工作。截至目前,本案已追缴部分资金、购买的公司股权,以及房产、机动车、黄金制品、玉石等财物。现追赃挽损工作仍在进行中,追缴到案的资产将移送执行机关,最终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二被告单位及被告人丁宁、丁甸、张敏等10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王之焕等16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二被告单位以及丁宁、丁甸、张敏等26名被告人的非法集资行为,犯罪数额特别巨大,造成全国多地集资参与人巨额财产损失,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管理制度,犯罪情节、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予以严惩。法院根据二被告单位、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各被告人的亲属、部分集资参与人、相关使馆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代表等80余人旁听了宣判。

e租宝赔偿比例

根据e租宝最新消息显示,在e租宝平台关闭后,警方新追缴资金100多亿,根据其他消息,在e租宝平台关闭前,平台账户还有100多亿,如果按照最低额度计算,现在e租宝账户上至少有200亿可以返还。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数据显示,e租宝投资人累计充值581.75亿元。

如果不计算已经提现的数额,依据该数字现在e租宝受害人可以返还的比例大概为33.44%。如依据北京一中院数据投资款总额598亿元计算,不计入已经提现的数额,现在e租宝投资人可以返还的比例大概为33.44%。对众多投资者来说,都是损失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