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房政策 2017国家限购房新政策最新消息

编辑:东方女性2017-09-02 22:35热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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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全国房价快速增长,影响了正常的楼市价,因此国家推出限购房政策。近日,限购房政策最新消息显示,为进一步加大兰州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兰州进一步扩大限购区域,严格限购措施,调整区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限购房政策

在经过4个多月时间的推行后,楼市限购新政再度升级。与4月份兰州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比来看,本次《补充通知》在限购区域上范围有所扩大。

在城关区、安宁区、七里河区原有限购区域基础上,将西固区纳入限购区域,扩大至近郊四区。具体来看,对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实施限购,而这一范围也包括了高新区(不包括高新区榆中园区)、经济区、九州开发区。从当前兰州市各县区的房屋交易市场走访情况来看,本次限购的区域也是近年来房价上涨较为明显的区域。

限购房政策

在扩大限购区域的同时,兰州市还将严格落实新建商品住房“一房一价”备案制度,明确规定商品住房交易网签价格不高于备案价格,商品住房在完成价格备案后15天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到市县房管部门申请预售许可。

自从2010年限购房政策出台后,由于市场上的需求,越来越多的城市取消限购房政策。2011年一共有48个城市出台了限购令,其中有36个城市的限购政策没有给出实施的截止时间,限购政策有具体截止时间的城市为福州、厦门、海口等12个城市。其中,除了南宁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29日外,其余11个截止时间都为2011年12月31日。

2014年6月26日上午,呼和浩特房地产开发监督管理处正式发表取消楼市限购令的实施意见,成为全国首个"破限"的城市。

2014年8月1日,合肥市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取消楼市限购令意见,2014年8月2日起,购房人在合肥市范围内购买住房()时,无需提供居民家庭住房信息查询证明。

2014年10月30日下午,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对媒体发布:2014年10月1日起,南宁市不再将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作为购买住房(含商品住房、二手住房)资格审核条件,购房人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及办理相关合同备案、房屋登记业务时,无需提供居民家庭住房信息查询证明。

2016年4月13日,珠海住建信息网公布文件,表示将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停止对商品住房项目实施“90平方米以下套型住房占全部套型70%以上”的要求,居民(含非户籍居民)购买144㎡以下的商品住房不再需要提供社保或纳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