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禁自己的老婆也会获刑 夫妻应和睦相处
桐柏县某乡的刘易新(化名)常年在南方打工,妻子魏小红(化名)在家照顾公婆孩子、照看耕地。2013年春节前夕,刘易新在饭局上听到一酒友说:“这桌有个人,他在外头辛苦,可挣的钱都让他媳妇在家养汉子了。”仅凭这句“酒后闲言”,刘易新竟怀疑妻子。回家后,他开始旁敲侧击,可魏小红没反应。气急了的刘易新就将魏小红捆绑起来拷问。在被拘禁的3天里,魏小红被刘易新变着法虐待。后来,魏小红逃脱并报警。
最终,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刘易新有期徒刑一年。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审庭法官王飞舟说,本案被告人刘易新仅凭酒桌上的一句闲话,就怀疑妻子有外遇,限制妻子人身自由,并对妻子进行身体伤害,其行为构成了非法拘禁罪。王飞舟建议,夫妻之间在确保互相忠诚的基础上,应注意沟通,避免互相猜忌。同时,夫妻一方如发现对方不忠,应通过合法理性的方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