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休年假应获300%工资报酬 员工被骗哭惨了

编辑:东方女性2017-04-25 08:10热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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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要注意了,未休年假应获300%工资报酬,你们领到了吗?北京高院与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解答》共26条,其中三条涉及年休假”,尤其是,未休年假应获300%工资报酬,更是引起了不少媒体极大的兴趣。

未休年假应获工资报酬

从媒体行文表述来看,很明显,之所以出台《解答》,是基于司法实践中劳动争议案件裁判标准和执法尺度方面存在着一些不太统一的现象,“统一”势在必行。从这个意义上说,未休年假应获300%工资报酬,会让今后法院在审理此类劳动争议案件时,有了更为刚性的标准和依据,包括用人单位、劳动者在内,也都心里有底。

但是,看似美好,实质上却很差!未休年假应获300%工资报酬,听起来的确令人欢喜!只是,又有多少个员工拿到这些钱了?而且,还有些公司连年假都没有,更不要说未休年假应获300%工资报酬了!小编觉得,有些员工就是被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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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这是明确无疑的法律规定,但带薪休假的实际落实状况,却一直困扰着这个社会。说得挺好,兑现很难。有人担心影响前途不敢休,有人害怕影响收入不愿休,有人甚至都没有听说过有带薪休假。此前,人社部调查显示“目前带薪休假的落实率仅有50%”,而统计局数据则显示,42.4%的职工“不休或未休完带薪休假”。

一方面,我们必须鼓励和强力支持劳动者维权,让那些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的劳动者感到不孤单,另一方面,要看到,无法休年假以及无法休足年假的普通劳动者,他们才是“沉默的大多数”。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流淌着道德的血液,还又缺乏有效约束,“未休年休假应获300%工资报酬”恐怕还会形同虚设,受伤的不止劳动者的权益,还有法律的尊严与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