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刀扎死假想敌 男子持刀杀人背后原因曝光
到底是什么原因男子持刀去扎死假想敌呢?据了解到男子患有精神病,所以怀疑死者对女儿图谋不轨,为此持刀杀死了死者,而后逃跑却撞伤了死者的老婆,经过一场搏斗之后在现场被抓。男子持刀扎死假想敌引来众人的围观,或许是因为男子患有精神病,所以脑子才会出现幻想。
男子持刀扎死假想敌真是让人惶恐,一不小就会成为精神病患者的刀下亡命之徒,可是男子患有精神病难道不知道吗?不按时吃药也是一种祸害,现在害死一人。男子持刀扎死假想敌终于有了最新消息,而男子也为此被判无期徒刑,但是在赔偿方面却争执不下,最终法官会怎么判呢?
傅某怀疑蒋某要对他的女儿图谋不轨,持刀将蒋某扎死。经鉴定,傅某患有分离(转换)性障碍精神疾病,为限定责任能力。今日,从法院了解到,傅某因故意杀人犯罪被判无期徒刑。怀疑有人对女儿图谋不轨男子先持刀把人杀了
2015年8月3日17时许,30岁的沈阳男子傅某因怀疑蒋某对他的女儿图谋不轨,驾驶摩托车到沈阳市一家熟食店,从店内案板上拿起尖刀进入卧室,刺扎蒋某颈、肩、胸部等处数刀。
蒋某的妻子听见蒋某的呼叫声赶来,在与傅某抢刀过程中,被傅某持尖刀割伤双手。之后,蒋某的妻子捡起傅某掉落的尖刀刺扎傅某的四肢等处,将其制服。
案发后,傅某在案发现场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经鉴定,50岁的蒋某被锐器刺破心脏造成心包填塞而死亡;蒋某的妻子右手刀割伤,右食指功能性障碍为轻伤二级、左手小指近节皮裂伤为轻微伤。
经鉴定,傅某患有分离(转换)性障碍精神疾病,为限定责任能力。
2016年6月,法院根据傅某的具体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一审认定傅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傅某赔偿蒋某家人经济损失共计24555元;赔偿蒋某的妻子各项经济损失23991.8元;上述款项应从傅某本人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由监护人(傅某的母亲)赔偿。
宣判后,蒋某的家人不服,提出上诉,要求增加赔偿金额。
法院二审此案认为,傅某因怀疑蒋某对其女儿图谋不轨产生矛盾,而持械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予依法处罚。
原判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并无不当,蒋某家人增加民事赔偿金额的上诉理由,经查于法无据,不予采纳。
今日,了解到,二审法院已经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