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教室猥亵女生引热议 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编辑:东方女性2017-04-01 15:35热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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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老师是学生成长的指路灯,然而宿迁市的一位老师堪称是老师中的耻辱,他为学生树立了一个非常恶劣的形象。日前,宿迁市一位老师教师猥亵女生多次,检察院对其进行判刑,被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从事教育及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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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4日,是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检察院公诉孙某某猥亵儿童案的宣判日。法院采纳沭阳县检察院建议,除判处孙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外,同时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从事教育及相关工作。被害人的母亲张女士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

孙某某原是某小学的数学老师,利用自己的教师身份,在于2016年3月至6月期间,多次在教室内猥亵多名女学生,后因被害人的母亲张女士报警而案发。

虽然《教师法》中规定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但考虑到孙某某行为的恶劣性,其虽丧失教师资格,但仍然可以从事教育培训等相关职业。为了预防再犯罪,保护青少年的安全,沭阳县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依法提出禁止从业的建议。据悉,这是全省首个针对性侵案件被告人的禁止令。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青少年学生成长的引路人。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大中小学德育工作状况和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老师教室猥亵女生,夸张一点说,这样的人根本就没有资格成为老师,这种人必须要得到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