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假冒老板 送房产骗财骗色
导语:男子通过网上征婚,结识老乡李女士,随后以谈恋爱赠送房产为名,先后 在李女士处骗取人民币5万余元。近日,昆山法院审结该起诈骗案件,最终法院依法判决男子张涛(化名)有期徒刑三年。
2013年8月初,26岁的男子张涛在某网站同城板块发征婚帖并留下了联系方 式,考虑到张涛发帖自报的个人情况和家庭情况不错,两天后,女子李霞( 化名)便主动联系了张涛。
随后,两人便通过QQ进行了交流,相互了解 了对方的个人情况。张涛称自己是在苏州搞房地产的,有房有车。李霞对张涛更加感兴趣了,并将自己在昆山的工作地点告诉了张涛,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
在一次聊天中,张涛称要将其在苏州的一套价值160万的房子送给 李霞,同时要李霞将身份证件给他,要为李霞办理房产证。几天后,张涛 开着新买的一辆马六从泗洪老家来到昆山,并见了李霞。后来两人就到苏 州新区找了家饭店吃晚饭,随后开了房间,并发生了性关系。
第二天下午 ,张涛对李霞说,要将苏州这套房子登记在李霞名下并在当天晚上就联系 了做假证的做了一个假的房产证,在其办假证期间他将李霞打给他的15000 元钱全取了出来。
张涛拿了假房产证之后就开着车和李霞一起回老家,在 路上他把房产证给了李霞。张涛表示既然房产已经到手了,七夕情人节也 马上到了,希望李霞能送自己一个12万的礼物,李霞说自己没有那么多钱,张涛要李霞将其在老家的存折给了他,存折上有4万多元,后持卡在泗洪 多次取钱。
李霞回到昆山后,其家里人给她打电话,提醒她天下没有掉馅饼的好事, 接受赠房之事还是要慎重。李霞随后也觉得可疑,就到房产交易中心去查了房产证,发现是假的,知道被骗后,马上报了警。
法院审理查明,2013 年8月,被告人张涛以谈恋爱、送房产为名,骗得被害人李霞人民币共计 52900余元。2011年8月,张涛也曾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缓刑一年。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人民币52900余元,并有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已构 成诈骗罪。被告人张涛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涛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