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公安分局长被曝公车接送小狗

编辑:东方女性2014-10-20 11:33娱乐
字体:
浏览:42次

导语:淮安市清浦区公安分局局长曹某“公车私用”、“徇私舞弊”及“经济问题”。淮安市纪检委信访处今日接受采访时表示:已经受理了相关举报,正在调查。   近日自称江苏淮安市公安局警察的网友发帖称,淮安市清浦区公安分局局长曹某“公车私用”、“徇私舞弊”及“经济问题”。淮安市纪检委信访处今日接受采访时表示:已经受理了相关举报,正在调查。

  9日晚,一条题为“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清浦分局局长曹某的小狗配公车”的帖子现身网络。网帖公布了发布者的身份:“本人高建超,就职于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信访处,以公民身份爆料区公安局长曹某的小狗外出用公车的部分视频截图。”

  网帖列举了曹某“公车私用”、“徇私舞弊”和“经济问题”。网贴称:“局长、小狗、家人用奔驰、奥迪、广本奥德赛五部公车,车辆涉嫌用犯罪手段取得。公安局在查办周某(原清浦区黄码乡副乡长)等人赌博刑事案件时,局长在收到十几名涉嫌犯罪人员交纳的170多万元后未追究任何人任何责任,涉嫌徇私舞弊犯罪。

  局长将办理此类案件的钱以保安清浦大队的名义存入江苏银行人民南路支行帐户,动用该帐户资金以金康公司名义购置苏H83001等汽车,大肆挥霍,涉嫌其它严重经济问题。”

  11日上午,发帖人高建超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其6月5日就向纪检部门递交了相关举报材料和证据,但是一直没有进展,于是采用了实名发帖的方式。帖子发出去后,他感到“周围的许多压力”。

  记者随后致电淮安市纪委监察局信访室,工作人员表示,对淮安市清浦区公安分局局长曹某的举报,7月中下旬就已经被受理,按照规定,信访部门会在3个月以内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上述工作人员未透露受理该案件的具体日期。

  近日自称江苏淮安市公安局警察的网友发帖称,淮安市清浦区公安分局局长曹某“公车私用”、“徇私舞弊”及“经济问题”。淮安市纪检委信访处今日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表示:已经受理了相关举报,正在调查。

  我们听说过关于公车接送小孩上学、家人上下班、赴宴聚餐,公车接送小狗的,还是头一次听说,这位局长真是别出心裁,又给领导干部的花边新闻增添了不少猛料。笔者不禁要问,用公车来接送小狗,局长大人是脑子进水了吗?

  估计从此之后,我们听惯了的“羡慕嫉妒恨”以后要改改了:“羡慕嫉妒举报”。笔者不是在嘲笑那举报的公民,而是为其勇敢正义而点赞,面对各种社会不公平现象导致的人与人之间的反差,过去人们只能是“羡慕嫉妒恨”,最终都是把“恨”留给了自己,而要让社会真正公平起来,就是勇敢地化“恨”为怒、为举报,只有如此,才能让更多违法乱纪无处可藏,社会才能变得更加公平正义。

  中央“八项规定”以外,各地也纷纷出台了禁车令,其中一条明确规定:“严禁公车接送其他任何非公务人员出行。”此局长将中央“八项规定”和地方规章制度都当成了耳旁轻风,居然用公车来接送自家小狗,实在是闻所未闻。如此言行又在向人民群众传递什么信号?

  “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如果没有人向媒体反映,此局长是否能继续接送小狗逍遥自在?对此,谁该红红脸、出出汗、洗洗澡、治治病呢?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让公车私用无从遁形、广受监督。唯有如此,饱受诟病的公车私用歪风方能得到遏制。

  事实上,简单的一次“公车私用”,可能成为一名官员步入腐败深渊的象牙筷子,成为官员腐败的溃堤蚁穴,成为危害社会的又一毒瘤。对于少数官员应对“公车私用”治理的这种伎俩,必须严厉打击,决不能任由“私车官用”蔓延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