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男子以金钱为诱饵猥亵七名女童
2013年暑假的一天,我到外婆家对面的小梅(受害女童之一)家玩,然后小青(受害女童之一)喊我和小梅去讨钱,我们从荷叶镇大马路旁边一个口子进去,来到一个男的家里。这个男的喊我到他家的房间里,要我睡在床上,那个男的用手摸了我一会,拿了5元钱给我,还给了小梅、小青每人1元钱。——受害女童小琴陈述
每次猥亵后,给受害人几十元不等“好处费”,还主动要求其带朋友来玩。从2012年9月份,郴州桂阳两名男子,以金钱为诱饵,将七名未成年女孩骗至出租屋进行猥亵。直至去年12月份,一名家长发现异常,报警后警方将两人抓获。
经警方调查,受猥亵的七名未成年女孩中,年纪最小的只有六岁。这七名受害者中,仅有一名女孩在家长的逼问下道出实情。近日,郴州市桂阳县人民检察院对两名男子提起公诉。
谭先生(化名)是郴州桂阳人,对于6岁的女儿小琴(化名)宠爱有加。然而,令他感到愤怒的是,女儿却遭陌生男子猥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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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29日,谭先生像往常一样到学校接女儿放学,当晚回到家后,女儿却告诉了他一个秘密,“她说有人摸她下半身,对方要她不要告诉爸妈。”
第二天一大早,他就带着女儿赶往县城医院检查,“主要是看她有没有受到伤害。”
从女儿的描述中,谭先生了解到,这名中年男子外号叫“海螺蛳”。于是,他赶到桂阳县荷叶镇派出所报案,“我当时很气愤,但还是冷静下来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