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360搜索可抓取百度内容 自由竞争的胜利(4)
互联网市场没有那么明确的先来后到。网民用之、弃之是瞬间决定并完成的事情,这也决定了互联网行业的竞争一刻都不能停歇,因为喘息之间可能已经有几十、几百万用户的得失。激烈的竞争更需要公平合理的竞争规则,否则过于放任的竞争会让互联网行业变成屠场并最终走向垄断。届时,中国互联网将从互联互通的信息海洋变为一个个信息孤岛,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互联网精神在搜索引擎服务领域将不复存在。
在本案的判决书中法院写道:规则的缺失会让互联网行业陷入“丛林法则”的误区,但同时,市场竞争需要给每一个竞争者公平的竞争环境,即使是后进入市场的竞争者,也应该有公平的竞争机会,以免陷入“丛林法则”中强者可以任意欺凌弱者的误区。判决书中还提到:360已经多次向百度表示要求修改robots协议,该主张是清晰明确的,而百度未能明确提出拒绝360的合理理由,故对《自律公约》签订之后,百度主张360构成不正当竞争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
这个案件中,法院在没有明确的法律可以适用的情况下,表现出难能可贵的开拓精神和创新勇气,捍卫了互联网开放、平等的互联网精神,为互联网行业的自由竞争和健康发展开辟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