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敬腾《The Song》憋得实在太难受
萧敬腾刚出道时我还蛮喜欢他的。因为作为一个从Pub打拼出来并在星光大道上杀出自己一片天的歌手,他和徐佳莹他们一样有自己与众不同的潜质。当然这不仅是唱功方面的因素,除了声音具有很强辨识度外,他在舞台上少言寡语也算个加分项。虽然是新人应有的拘谨,但其中那种对歌唱的执着和对娱乐隐隐的抗拒能够让人感觉到他们身上那份可爱。此后萧敬腾在自己事业上越走越顺利,慢慢找到做流行音乐的感觉,并把自己的“狂想”摇滚梦加在其中,听起来既过瘾也保证在普通流行听众心中的地位。
在萧敬腾心中其实一直都有着求变的欲望,对于年轻歌手来说绝对是件好事。如果像周董一样瞬间定格在自己喜爱并拿手的R&B里,接下来的路就会让有些挑剔的人感到不爽。萧敬腾在前几张专辑里都还能保持向前的冲劲,特别是《狂想曲》给人印象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