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英减刑 是否有猫腻(3)
本报记者联系了东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称对拍卖具体情况不清楚,主要是经侦在负责。对方同时也表示,拍卖主体本该是东阳市政府,变成公安局他们也感到很奇怪。
2012年5月2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吴英以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现在两年缓期已满,根据《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缓执行期间如无故意犯罪,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有重大立功表现,减为25年有期徒刑;如故意犯罪,由最高院核准执行死刑。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从浙江省高级法院了解到,吴英死缓减刑一案将于7月11日在浙江省女子监狱开庭审理。
吴英的刑事代理律师朱建伟和其父吴永正都认为,吴英在狱中表现良好,减为无期徒刑应该问题不大。吴永正更是在7月7日就赶到杭州,想亲眼看到女儿被宣布减刑的那一刻。
吴永正说,他原本以为吴英减刑案是7月7日,结果赶到杭州发现并没有开庭。当天吴永正去浙江省女子监狱打听,狱方称不清楚开庭时间,驻监狱的检方也说不清楚开庭时间。
7月7日、8日,吴永正当着本报记者的面连续打电话给浙江省高院,均被告知主审法官不在,吴英减刑案开庭时间不清楚,有具体时间会主动告知。
“我已经打听到,原本是7日开庭的,后来改到11日,但我就是要亲耳听到浙江省高院告诉我开庭的时间。”吴永正倔强地说。
本报记者从浙江省高院了解到,开庭审理的案件会提前3天对外公告,而对当事人家属和代理人,主审法官会另外书面告知。吴永正认为,法院迟迟拖着不告知开庭时间是有意为之,目的就是不想让家属和代理人知晓,以尽可能地让外界少关注此案。吴永正甚至对吴英的减刑结果产生了一丝忧虑。
7月9日,吴永正终于等到了浙江省高院的电话通知。他告诉本报记者,浙江省高院在电话里通知他允许2名家属参与旁听,但是拒绝吴英的代理律师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