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仙3》《笔仙惊魂3》不是一个片
最近,电影《笔仙3》以“不正当竞争”为由,状告《笔仙惊魂3》片方侵权。此消息一出,不少观众才幡然醒悟:原来《笔仙》和《笔仙惊魂》不是同一部片子啊!已经拍到第三集都还是让人傻傻分不清楚的电影,恐怕也只有《笔仙》和《笔仙惊魂》了。
像这样“借光”营销的案例在电影圈并不少。它们在法律上未必都构成“侵权”,也不一定达到“诈骗”的程度。而恰恰正是因为这样,才更令那些被忽悠的观众如鲠在喉,也让被借光的对象有苦难言———出面澄清吧,客观上往往帮对方炒作;不出面澄清吧,又等于帮着对方忽悠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