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砍人事件 公安局 实为普通治安案件
27日上午,哈尔滨市公安局通过“平安哈尔滨”发布微博称:5月26日16时8分,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七政派出所接到哈尔滨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的指令,在清明四道街与清通街交口处,及时处置了一起治安案件。
民警将汉族和维族双方当事人带回派出所,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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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当日上午,王某某(男,37岁,汉族,木兰县人)和妻子于某走到南岗区清通街与西大直街交口处时,与阿某某(男,22岁,维族,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库车县人)因纠纷发生争吵,随后被路人劝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