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孩子不会写数字 5 和 8 被爸爸失手打死
2009年3月5日6时许,刑满释放的薄晓矿携带钢管,进入东海县一公司西侧的女厕内,用钢管猛击正在厕所的13岁幼女朱某,致其当场昏迷。随后,兽性大发的薄晓矿将昏迷的朱某拖至一小房内实施奸淫。2009年4月8日,薄晓矿被抓获。经法医鉴定:朱某系颅骨骨折,为重伤;且颅脑外伤导致中度智能障碍,属人体损伤六级残疾。薄晓矿被判处死刑。
省高院法官说,这次公布的10个案例有5个案例涉及性侵未成年人。统计显示,近6年来,该类案件的罪名主要集中在强奸(奸淫幼女)罪、猥亵儿童罪,分别占比为57.7%、26.5%。
省高院还公布一起案例:2011年9月10日19时许,徐某在南通市通州区的暂住地教4岁多的孩子做作业,因孩子不会写数字“5”和“8”,他就用手抽打孩子的脸。后来,为督促孩子认真读书,徐某又从室外扫帚上折下一根竹枝抽打,后又用拖鞋和手抽打,当打孩子后脑时,孩子的面部和前额分别撞到餐桌。当晚,孩子沉沉睡去,第二天早晨孩子抢救无效死亡。徐某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