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开展新提任官员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
《实施办法》提出要经过5年不懈努力,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将加大查办案件力度,重点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指出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特别是对那些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要坚决查处。
在预防腐败方面,除了要求稳步开展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等,还提出制定加强对领导干部8小时以外活动监督及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干预司法等行为的办法。加强对重点领域、重大工程项目、重要岗位的廉政风险精准防控,探索开展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同步廉情评估抽查工作。将开展市场中介机构专项治理,严查公职人员利用市场中介组织进行权钱交易及市场中介组织行贿受贿等问题。此外,探索开展专项巡视工作,5年内市、县(市、区)和省直部门、省属企事业单位实现巡视工作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