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黄牛”18个月四婚四离 故意为之还是迫于无奈
“结婚黄牛”18个月四婚四离,只为帮人获购房资格,法院建议:列入严重失信名单。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什么是结婚黄牛?十八个月四婚四离,到底是婚姻自由还是钻政策漏洞?是故意为之还是迫于无奈?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将面临哪些后果?接下来,大家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结婚黄牛”18个月四婚四离
近年来,购房难成了不少人面临的一大难题。一方面,连年暴涨的房价让无数人高攀不起;另一方面,就算愿意花费重金,也“一房难求”。当组建家庭有了孩子后,很多人为了让孩子有一个更好的学习环境,需要购入学区房,但是通过正常的购买途径无法实现。于是,市场需求的推动下,衍生出了一种新的角色:结婚黄牛。
最近,家住南京秦淮区的女子黄某将男子丁某一纸状书告上法庭,要求确认他们2017年办理的,只持续了三天的婚姻关系无效。黄某原来已婚,没有购房资格的她,想要为了孩子上学购买学区房,于是她和丁某领了证,之后买了房。
据法庭调查,丁某已经用类似的方式,在一年半的时间内与4名女性闪婚闪离,“协助”他们办理购房证明。基于以上调查事实,秦淮区人民法院建议南京市秦淮区民政局将黄某和丁某两人纳入严重失信名单。
这是《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实施后,南京法院首次将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线索移送民政部门并建议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为上述文件精准落实提供了一次有益实践。
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将面临哪些后果
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将予以限制招录(聘)为国家公职人员、限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限制任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或金融机构、认证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限制担任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限制参评道德模范等荣誉、限制参与相关行业的评先、评优、限制补贴性资金支持等共计14项联合惩戒措施。